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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女友孕期出轨,还起诉要回16万彩礼!法院:女方返还彩礼3万元

作者:未知时间:2022-09-16

近日,福建龙岩一男子在女友怀孕期间出轨,事后居然还对女友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

 

案情回顾

 

 

小张和小阙因打工相识,彼此熟悉之后发展成了男女朋友,随后决定走入婚姻的殿堂。但当时年纪尚小,双方父母决定先为小两口举行婚礼,然后到法定年龄后再正式领证结婚
 
2020年,小张和小阙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行了婚礼,男方小阙给了女方小张13万的彩礼以及3万元的首饰,婚礼后两人正式同居开始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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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没多久,小张怀孕,但是小阙居然在其怀孕期间出轨,在此之后,小两口的关系急转直下。
 
2021年6月,小张和小阙的女儿出生,两人也开启了分居生活。随后双方关系破裂,两人决定“离婚”,但是因为举行婚礼时双方年纪还小,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
 
按照法律来说,小张和小阙并未结婚,根本无法按照程序离婚,因此小张和小阙只能选择以分手结束这段关系
 
但小阙分手后以两人未结婚为由要求小张返还彩礼,合法吗?

 

 

法院审理

 

 

2022年,小阙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张返还彩礼及有关费用。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订婚时,小阙方给予小张的13万元聘金和3万元首饰属于彩礼,小阙出轨导致双方分手,给小张造成了严重伤害,且分手后小张独自抚养女儿,遂酌情判决小张返还彩礼3万元。
 
女方起诉男方后,男方被判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直至成年。
 
消息一经公开,迅速引起网友评论,许多人认为这3万元根本不应该返还。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这个判决是合理的吗?

 

 

判决依据

 

 

由于小张和小阙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所以法院判的是返还价值3万元的首饰,并未返还13万元的聘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法院要求小张返还3万元的判决合理

 

那么, 小张要求小阙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合理吗?

 

 

父母双方有义务抚养子女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然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通常是按照另一方收入的20%-30%给付,因此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的抚养费与实际情况存在偏低的可能性。
 

注意事项

 

 

1、同居关系并不是真正的婚姻关系,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2、未婚同居双方长期生活在一起,极易形成财产混合。

 

同居财产不同于夫妻财产关系,没有共同财产一说,也就不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一旦面临分手,财产分割就会非常复杂,弱势方很难获得保障。
 
3、非婚生子女身份尴尬,当需要主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下的权利时,还需要证明亲子关系。

 

如果未办理出生证明或在办理出生证明时未载明另一方父母信息的,一旦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或是过世的话,非婚生子女想要证明亲子关系的难度非常大。
 
同居不同于结婚,未婚先孕存在诸多潜在风险,建议大家按照合法流程步入婚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