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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流程

作者:未知时间:2021-02-05

之前朋友圈被一份民政部文件刷屏了。一份部门文件居然有这么大威力?不错,因为这份文件回应了离婚冷静期施行后协议离婚登记问题。

 

距离民法典施行还剩最后一月。一个月后,协议离婚需先渡过30日离婚冷静期。民法典正式施行在即,离婚登记如何落地自然万众关注。

 

所以,一个月后,协议离婚怎么离?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份文件如何规定的。

 

  第一步  离婚申请

 

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结婚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注意,离婚申请时并不需要提交离婚协议。

 

  第二步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于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以下简称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  冷静期

 

冷静期是民法典对于协议离婚最核心的修改。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那具体如何落地呢?

 

自收到《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员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注意,撤回申请须在三十日内,且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撤销。

 

  第四步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需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对于非自愿离婚或者离婚协议未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不予办理离婚。

 

注意,未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再次共同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且此时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

 

  第五步  登记发离婚证

 

对于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离婚,发给离婚证。

 

到这一步,协议离婚才正在完成。不难看出,民法典生效后,协议离婚难度系数直线上升。对于协议离婚的读者们,以下几点建议请知悉。

 

 

一、注意两个三十日
 
协议离婚不仅需要渡过双方无悔的三十日冷静期,更需要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亲自申请离婚。后一个三十日与冷静期同样重要,错过任何一个三十日都能让离婚申请终止。
 
二、重视离婚协议
 
之前我们很多的夫妻选择在离婚当天现场签订离婚协议。但随着冷静期的加入,当场起草万一双方意见不一,极可能导致本次离婚终止。而下次再次离婚,则又需渡过离婚冷静期。
 
三、注意带好证件
 
1、结婚证遗失的。
 
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2、离婚协议一式三份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