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要离婚的赔偿标准
作者:未知时间:2021-03-18
在法律上对于一些特殊的群体的待遇以及规定都是与我们普通人不一样的,其中比较特殊的群体就是怀孕妇女,对于怀孕的妇女是需要对象细心的照顾的。下面就小编为大家带来怀孕了要离婚的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怀孕了要离婚的赔偿标准
1、房产可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分割。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为了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并照顾在家庭生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按下列原则处理: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照顾付出较多方。简单说,离婚时分配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另外需要照顾若干利益。
3、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抚养费结合对方经济收入的20%-30%。
二、离婚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三、离婚后果
人身关系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子女抚养关系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