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算个人财产吗
作者:未知时间:2021-01-2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共同财产最重要的就是对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工资是属于重要的共同财产,那么企业年金算不算是个人财产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企业年金算个人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的,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只有退休后才能领取的,所以是属于个人财产。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七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第十二条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年金提取比例
按照《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的,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只有退休后才能领取的,所以是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