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立遗嘱共同房产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吗?
作者:未知时间:2020-10-27
导读:夫妻一方立遗嘱共同房产肯定是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在订立遗嘱时就要确保此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有与他人没有任何纠纷,这份遗嘱的内容才能算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得到同意,此遗嘱就不会产生任何的法律效力。
一、夫妻一方立遗嘱共同房产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吗?
夫妻一方立遗嘱是属于共同房产的那么就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订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就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实施,特别是对于自己所遗留下来的财产,一定要确定是属于个人的,如果存在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一定要把另一半分出给对方,只对自己的哪一半进行处理,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