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涉外离婚手续?
作者:未知时间:2018-10-24
摘要:涉外婚姻当事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应遵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那么涉外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涉外离婚要多少费用?
一、涉外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二、涉外离婚要多少费用
1、协议离婚
自2017年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用停征,因此,办理离婚登记无需缴纳费用。此前,协议离婚手续一般是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费用就需要工本费,大概是9元一对。
2、诉讼离婚
其实,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费用是参照我国一般的诉讼离婚费用。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不涉及财产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