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要退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8-12-13
摘要: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要退还,视情况而定,不能因女方提出离婚而认定彩礼一定要如数退还。详情请看下文。
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并且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同居两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再或者是 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这三种情况,彩礼不能要回来。以下是具体情况的介绍: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综上所述,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要退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