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怎么进行调解?
作者:未知时间:2018-12-10
摘要: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那么离婚案件怎么进行调解?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能拿到?离婚调解书有什么用?
一、离婚案件中怎么进行调解?
1、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2、当事人出庭
离婚案件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3、开庭审理
法院调解根据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进行。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节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药酒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二、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能拿到?
1、离婚调解书一般而言当庭调解的,人民法院当天就可以制作好,由双方当事人签收;
2、如果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不能当天制作好的,可在调解结束后,双方签字确认调解笔录,之后3-5天人民法院可以将该调解书制作好后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三、离婚调解书有什么用?
离婚调解书有三大用处:
1、结束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当庭调解的离婚调解,人民法院在当天就可以制作好离婚调解书。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审理结束了并不代表调解程序结束了,只有在双方均签收了离婚调解书,才视为离婚调解书生效。而离婚调解书的作用就是结束诉讼程序和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