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作者:未知时间:2018-06-26
摘要: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那么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所谓“重大过错”是指哪些情形?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对婚姻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