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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定不判离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8-03-01

  摘要: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定不判离吗?不一定,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一方有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法院会判离婚。下文上海离婚诉讼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定不判离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以上条文,在审判活动开始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又确符合以上条件的离婚诉讼,法院还是会判离。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调解、开庭审理等阶段:

  (一)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调解阶段

  首先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如果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