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作者:未知时间:2018-09-18
摘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些财产还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详情请看下文。
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夫妻双方协商约定为个人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从上述分析,在婚后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过,精神抚慰金是对受害者精神损害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