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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作者:未知时间:2018-08-08

  摘要:在哺乳期内办理离婚手续,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事项,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哺乳期内离婚孩子归谁抚养?下面就由小编详细讲解。

  哺乳期内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法院在处理抚养权归属问题上相对比较谨慎,尤其是对2周岁以下的孩子。

  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孩子抚养权确定下来,就要考虑孩子抚养费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钱?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这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话,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养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2、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