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作者:未知时间:2018-06-07
摘要:分手后,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起争议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人民法院会将孩子判给谁抚养?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4、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议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分手后,确定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仍旧有抚养义务,需支付孩子抚养费到孩子成年。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分手之后的男女,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就不在管了,抚养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很多女士在同居分手后另一方不管孩子时会默默承受,或是不知所措,可以求助与专业人士为非婚生子女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