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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小孩会判给谁?

作者:未知时间:2018-05-16

  摘要:离婚后,哺乳期的小孩是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议决定,但是一定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如果协议不成,哺乳期的小孩会判给谁?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哺乳期的小孩会判给谁?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哺乳期(注:哺乳期是两周岁)的小孩,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哺乳期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的小孩随一方生活,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