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作者:未知时间:2017-08-10
摘要:可能很多夫妻都不知道离婚之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离婚的法律后果,是指离婚在当事人的身份方面、财产方面和父母子女关系方面所引发的一系列变化。下面让上海离婚官司律师为我们详细介绍。
一、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
婚姻关系的终结导致配偶身份的丧失,双方均有再婚的自由。
二、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
离婚导致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终止、夫妻相互间继承权的丧失以及引起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所负的债务。凡被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应从两个方面去考量:
(1)时间性。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以下情况除外:①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目的性。通常情况下,该类债务是为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仍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