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丢失怎么办?
作者:未知时间:2017-12-19
摘要:离婚判决书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如果离婚判决书丢失怎么办?下文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当事人拿到了法院离婚判决书以后难免会有丢失的情况,丢失以后对再婚或者其他情况就比较麻烦了。
法院发的离婚判决书丢了以后,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具体补办方式如下:
1、找当时主办案件的法官进行补办。
这种情况往往适合于刚办理不久的离婚案件,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联系当时主办法官,重新复印判决书并盖章。
2、到当时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去调取档案。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拿着相关证件到之前办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进行调取案件材料,然后进行复印并在相关部门进行盖章,效力等同于原判决书,不一定非要原件。
相关提示:
1、离婚判决书是对离婚双方都具有效力的一种证明文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当事人拿到离婚判决书以后不必再根据离婚判决书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2、再婚时需要用到离婚判决书,当事人在拿到离婚判决书时应妥善保管。
3、当事人人在异地的,无法在异地进行补办离婚判决书,补办离婚判决书只能到当时判决离婚的法院去进行调取档案并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