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亲兄弟欠的款能否主张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未知时间:2017-11-03
摘要:一般而言,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下文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一般亲人间会互相资助,特别是亲兄弟姐妹间,比如买房、买车等必要时就会找亲人帮忙。但是,兄弟姐妹各自成家立业后,因为各方都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家庭负担较重,所以很难互相照顾。不过,有些人为帮忙瞒着配偶提供资助,并且超过负荷欠钱,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按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
其次,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的婚前债务;
2、双方协议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
4、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人的财产,附随的债务也归于个人;
5、一方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一方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并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
7、其他个人承担的债务。
所以,一方资助亲兄弟姐妹欠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经另一方的同意。
若是隐瞒另一方,并且资助的又是无扶养义务的人,那么,因此欠下的债务将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最后,若是夫妻俩准备离婚,那么一方为资助亲兄弟姐妹欠的款,就必须确定是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争执不下,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